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现将恩施州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恩施州信访网络问政投诉受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8:30-12:00, 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信访局302办公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
四、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3.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由恩施州信访局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恩施州信访局。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视其为自动放弃,由恩施州信访局依规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7:30。
2.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恩施州信访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恩施州信访局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其应聘人员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恩施州信访局在资格复审完成后将组织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要求等以恩施州信访局官方网站和“恩施信访”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面试公告信息,做好面试准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和《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恩施州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恩施州信访局
2023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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