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于鹤峰县公安局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公安局视频会议保障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2.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鹤峰县户籍;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学历),计算机、通讯及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及视频会议保障相关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度近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8.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酒驾等不良行为的;
9.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10.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11.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测、试用、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271号语一建材二楼联系电话:0718-5282660,15587500352(陈经理),18671824787(郭主任)。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件、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须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待下一步通知。
七、聘用
通过测试、体检合格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按照《鹤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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