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及分组
见附件1《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8:30。
2.报到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基地会议室(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附近)
3.测试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场(原恩施高中老校区)。
三、体能测试的项目及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的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于体能测试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基地会议室(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附近)报到并现场验证。
2.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测试地点所在校区。
3.考生根据自身需要自备运动装和运动鞋等。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试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因其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体能测试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5.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无星号标记、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证明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体能测试报到地点。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疫情防控专班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前提下,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8-8299578;0718-8299541
附件: 附件2.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名单及分组.xlsx
附件: 附件1.恩施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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