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的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函〔2019〕53号)文件精神,考核和体检已结束,现将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拟聘对象予以公示。
姓名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现工作单位 |
李洋 |
建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长梁中队 |
综合执法人员 |
建始县长梁镇大锣村大学生村官 |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 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股。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内无异议则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手续。举报电话:3223041,邮编445300。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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