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恩施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3:58:28

因工作需要,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各职位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涉毒吸毒的人员;

6.涉黑涉恶及组织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按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恩施市自来水公司网站(https://www.eswater.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联系人:盛苇,联系电话:0718-8228447。

3.报名要求和方法: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交《恩施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恩施市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折算后组成。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和基本专业技能。

2.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1)高压电工、水质检测化验、供水建设安装岗位的面试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实际操作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0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10时,则报考该岗位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直接进入面试。

(2)其他岗位的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若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3时,则报考该岗位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直接进入面试。

3.当某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为1:1时,考生的总成绩若低于60分,则不予录用。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详见附件1。

(六)体检及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高压电工、水质检测化验、供水建设安装岗位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确定和通知。

2.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2)拟聘对象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拟聘对象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3)体检费用由受检考察对象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4)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考核由恩施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既要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更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对象体检及考核合格后,在中国硒都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两金”。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恩施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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