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鹤办发〔2021〕 1号)和《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鹤峰县中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鹤教〔2021〕10号)等规定,经商县人社局同意,鹤峰县教育局拟为县实验小学、县实验中学、县八峰民族学校、县思源实验学校选调部分教师(下称选调),另选派支教私立创新学校2名教师(下称选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在编在岗且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2021年受到县级主管部门及以上诫勉谈话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选派)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3)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所需要材料
1.选调(选派)报名表(附件1)
2.选调教师介绍信(附件2)
3.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至2021学年度任教学科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鹤峰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选调(选派)形式及考试形式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核减岗位,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试卷采取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0%,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占90%。,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考核
选调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私立学校选派教师除外)。由县教育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咨询电话: 0718-5960789
附件:鹤峰县2021年度县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2021年鹤峰县县直学校公开选调(选派)教师报考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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