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恩施宣恩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11:11:08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宣恩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

二、招聘职务及人数

招聘辅警人员 27 名,主要从事特警大队、派出所等岗位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如下:

特警大队9人(勤务辅警,限招男性)

禁毒大队1人(勤务辅警,限招男性)

珠山派出所11人(勤务辅警,限招男性)

晓关派出所2人(勤务辅警,男性1名、女性1名)

万寨派出所3人(勤务辅警,限招男性)

椿木营派出所1人(勤务辅警,限招男性)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庄;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

4.具有宣恩县户籍,报考派出所辅警男性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米以上,报考特警辅警要求身高1.75米以上,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9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公安局605办公室(珠山镇兴隆大道8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718—5715515.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10米×4往返跑、摸高。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注:请考生在体能测试前充分休息,做好考前热身,如有不适请提前与现场考官联系,考试中请各位考生认真按照考官提示进行测试,如考生出现受伤等突发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后,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可以放宽面试开考比例)。如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体能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县民族中心医院的收费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与县公安局(0718-5715515)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待县公安局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体检合格者不再电话通知,直接由县公安局通知政审。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在接到电话后可以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在上一级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复检在考生知晓初检结果的3天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六、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县公安局工会会员待遇。

2.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得体。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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