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恩施市第二次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20:48:44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考核等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恩施市2020年第二次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通过的3名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包括笔试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因面试缺考或者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后本岗位再无递补人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面试正常进行,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并核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后进入候考室核对身份。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

(二)面试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航空大道177号)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防疫要求

考生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3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3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为阴性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通过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对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适合继续面试的,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不适合继续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公告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即9: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3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到指定的候考室候考,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提交户口本或者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进场。

(二)考生超过规定候考时间15分钟(即2021年1月29日上午9:45)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须关闭电源后装入信封并写好姓名,交考场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凭准考证领取。

(四)面试考生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应依规公示。

五、特别提醒

(一)若对考试地点不熟悉的考生,请自行前往考点提前熟知考场位置,避免因此贻误考试时间。因考试地点无停车位,考生请勿驾车前往。

(二)因考场无法提供保暖设施,请考生做好防冻保暖的相关准备。

(三)面试结束后,将在中国硒都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不接受电话查询。

(四)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按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体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请向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待同意后方可参加另行组织的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且未作出任何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放弃体检资格的、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均从同一岗位参加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联系电话:0718-8417978

附件: 恩施市2020年第二次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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