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恩施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1 11:13:12

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组织实施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岗)位

利川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利川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遴选计划和资格条件见公告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基层(乡镇)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在试用期内;

4.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或遴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主要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由市政府扶贫办书面提交开考申请,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但考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能聘用。

(二)测试由市政府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除未达到3:1开考比例,考生因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自动取消遴选计划外,开考岗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的,需书面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603室。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A4纸张双面打印),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一般不得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2天经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向市政府扶贫办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记入考试不诚信人员记录,2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公开遴选或选拔性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时领取测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五、测试

(一)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扶贫相关业务知识及具体问题的分析处理,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同岗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因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在同一遴选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二)若报考人数小于等于10人,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

(三)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市政府扶贫办电话通知。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成绩在中国利川网查询。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岗位若采取笔试+面试,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若仅采取面试,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由市扶贫办组织加试笔试)。

考察由市政府扶贫办组织实施,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同一遴选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经利川市扶贫办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政府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取消或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经市政府扶贫办书面报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从同一遴选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

咨询电话:0718—7253896

1.岗位计划表.xls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3.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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