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咸丰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6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纪律观念,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管理及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健康体检标准;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4、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7、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以及身体、面颈部大面积的纹身。
战斗员年龄18至28周岁的男性青年,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岁);
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1年的人员,具有汽车修理和体育特长者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被装等;
3.专职队员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严格手机管理制度,夜间禁止使用手机,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至少8天,按照《恩施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享有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二)工资薪金
1.薪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高危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补贴和年度奖励工资等;
2.社保费: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2个月,每月基本工资80%,正式录用后月薪3000元起,年薪5-8万(含全额社保);
4.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考核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技能等级调整等逐步递增。
四、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退伍证、学历证、驾驶证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开具)、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2、网上报名:
(1)下载并填写《恩施州金缘劳务公司求职登记表》;
(2)扫描登记表及现场报名资料,上传邮箱3215234559@qq.com;(3)邮件主题为:咸丰消防+姓名+岗位名称。
报名地点:咸丰县阳光大道313号(冉勇摩托车行旁)
咨询电话:13377969139(刘站长)
(三)体能测试
严格按照《恩施州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参照执行,具体考核项目另行通知。如存在考核不及格者,按照规定予以退回。
(四)面试
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招聘动机以及全面掌握报名人员心理素质是否合格,如存在招聘动机不纯、不热爱消防事业以及心理素质过差者给予辞退。
(五)资格审查
1、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经恩施州金缘劳务公司初审后,统一由恩施州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工资发放)成绩合格者,继续使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3、聘用
被聘人员与金缘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予以辞退。
4、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参加工作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承担。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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