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益性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2.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州,年龄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有亲和力,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
5.熟悉一定法律法规和政策;
6.熟悉电脑操作;
7.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8.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9.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501办公室(土桥大道148号)
(三)联系人:彭晶联系电话:0718-8291875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相关证明,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六、聘用
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为三年。
(三)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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