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建编发〔2020〕6号)文件精神,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建始县住建局)拟从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中公开选聘1名棚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住建局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 选聘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册人员),不含新聘用人员,截止2020年6月30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需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面试内容:时事政治、县域县情、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知识及应用,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六、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住建局六楼人事股办公室。
3.资格审查:县住建局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填报《建始县住建局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考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面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以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建始网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2020年7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县住建局根据面试成绩组织人员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 1.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县住建局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采取随机走访、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给出考察是否合格的明确意见,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九、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住建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718-3222486
附件:
1.《建始县住建局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建始县住建局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关注格木教育获取备考资料,欢迎加入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09769401
一手招考信息 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公考刷题听课 使用格木教育APP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官方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