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编委下达的使用行政编制计划,州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拟从州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州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省垂直管理单位(州本级机关)或州直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在编在岗干部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发布在以下媒体: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官网、恩施金融(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8:30至6月11日17:30。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填写《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复印属实公章),本人近期两张1寸登记照。
3.报名地点: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61号402、404室;联系电话:0718--8222529)
4.资格审核: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的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组织考试
报名结束后,州地方金融工作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报名通过人数只有2人,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面试;若报名通过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1名人选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听取考察汇报,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公示公告
对拟选调对象在其单位和州地方金融工作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呈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拟调资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选调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对递补对象执行考察、公示等程序。
附件:《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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