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单位间人员合理流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共青团咸丰县委和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决定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1、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
2、县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1名;
3、县志愿者行动指导和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1名;
4、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发展服务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含转制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教师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0年咸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要求:
考生填写《咸丰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自愿服从岗变薪变原则,按新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的手写承诺书;各招聘单位负责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测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地点:详见附件1。
四、测试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等于或低于岗位选调名额时,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与岗位选调名额比例大于1:1,小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与岗位选调名额比例大于3:1时,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基本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
采取等额考核的办法,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加强作风考核,强化廉政情况考核。
六、公示和调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0718-6831101。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在单位空岗内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附件1:2020年咸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咸丰县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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