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我县教师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根据本县教师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对等调入,即学段与学段对等,农村与农村学校、城区与城区学校对等。近三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人才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调入城区所在学校(园)。
二、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面向县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本人为正式事业编制的在岗教师;
(二)在任教当地服务期满,且任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三)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近3年内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四、调动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地点:建始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18-3221247)。
2.申请办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本人向建始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建始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表》(从中国建始网、建始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经任教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骨干教师等证书、近一个月来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申请调入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人员,须另外提交一份调入学校同意的申请书原件(校长签字并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由建始县教育局对申请调动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拟选调人员初步名单。
(三)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由县委编委对县教育局提出的拟调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
(四)考察认定。由建始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后提出选调意见。
(五)办理手续。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调入教师必须服从建始县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最低服务期年限3年。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建始县教育局人事股(0718-3221247)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8-3223041)。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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