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发布时间:2019-03-16 00:00:00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其中男性辅警23名,女性辅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男性辅警身高1.70米以上(其中反恐特警大队辅警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60米以上;报考指挥勤务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3月1日)。

  7.限州内户籍。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现场报名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至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施州大道224号)。

  3.咨询电话:0718-8283011转3063、3055。

  4.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含优秀士官证、优秀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完整填写;

  ③有相关专业特长的,持相应规范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军事比武获奖证书、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等。

  ④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3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

  ⑤报名时需测量本人净身高,如身高达不到要求者不接受报名。

  (二)加分情形

  1.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警校生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报考的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

  2.按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3.享受加分政策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核实登记,由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报名结束后再提交新的加分证件的,不予认可。

  四、体能测试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应聘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1.时间:2019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08:30至12:00。

  2.地点:恩施市体育运动中心。

  3.内容: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指挥勤务岗位、综合管理岗位可适当放宽标准)。

  五、核发准考证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印制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至5: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时事政治、社会热点、基本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应聘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黑色中性笔。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1.时间:2019年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成绩通过“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硒都网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七、招聘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考察政审

  由市公安局对拟聘用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

  九、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合格的对象,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确认无问题后,由市公安局分别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岗前培训

  由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根据恩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1770元/月)和绩效工资等构成。缴纳五险。

  十二、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局形成的入围人数、职位空缺,按上一环节分数排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进入下一环节的招聘。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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